
新湖南客戶端6月1日訊(通訊員 沈燕 江鵬程)近日,湖南省東安縣人民法院“五老”調解室特邀調解員退休老法官鄧東元成功化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促成原、被告雙方當場和解,被告當場履行完畢,有效地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同時也大大地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2023年2月1日,唐某駕駛無牌無證輕便二輪摩托車將郭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撞倒,造成郭某受傷,車輛受損的局面。東安縣交警大隊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唐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唐某一直拒絕賠付醫療費用。郭某多次催要無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將唐某訴至法院,要求唐某賠付醫療費用、車輛維修費用等各項損失。
在案件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耐心細致地為雙方當事人釋法答疑,分析利弊,一番勸導后,終于讓雙方能夠平心靜氣地商討解決方案,通過詳細闡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賠償項目、計算標準等內容,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達成了調解履行協議,唐某當場賠付了郭某因該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郭某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訴申請。
近年來,東安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五老”調解在化解基層矛盾中的優勢,最大限度為當事人提供便利,通過達成調解協議、自行和解等方式,使大量案件成功化解于訴前,促成糾紛多元化解。今后,東安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優化服務質量,為群眾提供更優質的司法服務。
責編:田文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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